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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单位配合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动员,实施旅游发展战略,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后劲,带动第三产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树立漯河市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夯实旅游业基础,构建我市大旅游格局。以突出历史文化景观为重点,依托许慎文化等重点旅游资源和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现有旅游景区(点)品位并努力建设成为旅游精品,搞好旅游产品和大型节庆活动的包装与筹划,打造我市的整体旅游形象,加快旅游产业化、规模化进程,把我市建设成为旅游产业发达、服务功能完善、旅游环境优良的旅游城市,力争到2008年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论证,制定我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1、市旅游局要聘请专家和行业权威,尽快制定科学性、操作性强的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意见。
    2、市发改委要在正确分析、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按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定位,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各县区要根据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二)制定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1、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会同工商局、税务部门、财政局、发改委、金融等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7年12月底前制定出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市旅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漯河市旅游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三)加快城市环境治理和旅游硬件设施建设
    1、搞好老城区改造工程。实施城区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彩化工程,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制定方案,出台政策,限期完成。抓好沿街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取缔流动经营及占道经营,加强各类商贸市场管理。
    2、加快新城区建设。本着高起点、高定位的指导思想,将召陵新区、源汇工贸区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标准旅游功能的新城区。
    3、搞好城市出入口道路改造和整治,确保道路畅通,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4、搞好城市河道治理和城区绿化。加快推进沙澧河改造建设步伐。进一步搞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彻底解决河道和城乡结合部垃圾积存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提高绿化总量和品位。
    5、抓紧许慎文化园景区、小商桥旅游景区等旅游项目的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6、市建委要根据我市实际,于2007年12月底前确定3至5个具有漯河特色的标志性工程,并抓好实施。
    (四)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顿
    1、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市旅游局制定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方案,并监督实施。
    2、根据旅游市场管理整顿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执法队伍,成立旅游服务、投诉、咨询、培训中心;成立旅游外事汽车服务中心;设立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壮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队伍建设。
    3、从2007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城市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顿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违规挂靠、非法设立旅行社分社以及景区(点)的经营秩序。
    (五)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旅游管理与服务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设置旅游投诉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告,对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实行监督和控制,认真受理旅游投诉,严肃查处影响我市旅游声誉和行业形象的事件、案件。
    3、建立质检员制度和旅游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市旅游局要印制《漯河市旅游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中、英、日文对照),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交旅游者填写后及时收回,并据此对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涉外定点单位、旅游交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做出评价。
    4、健全行业旅游质检网络。积极开展旅游咨询服务活动,在游客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开展旅游咨询服务活动。增强人们的旅游意识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5、在全市组织开展旅游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使旅游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优质服务观念,提高优质服务的自觉性。旅游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2007年10月底前出台方案并全面开展活动。此项工作要贯穿创优活动的始终。
    (六)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热爱家乡,增辉漯河”活动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和旅游行业各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在2007年10月底前设立文明示范窗口,积极开展文明服务、创优达标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2007年9月)。学习国家旅游局文件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由市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参创申请,确定创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工作步骤、主要措施等重要事项。成立创优工作指挥部,召开全市创优工作动员会,把创优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二)创优、自检阶段(2007年9月--2008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创优氛围;承担创优责任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2008年5月份由创优工作指挥部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进行一次自检,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用1个月时间进行整改。
    (三)初审、验收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自检合格后,写出自检报告,向省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争取省旅游局于2008年6月底前对我市创优工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经由省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提出初审报告和验收申请,2008年8月迎接国家旅游局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创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成立以市委书记为指挥长、市长为第一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指挥长、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创优工作指挥部,对全市创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所需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从各单位抽调,从2007年8月开展工作。
    3、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指挥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创优工作。从2007年8月到创优验收,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全市进行整改。
    4、各县区、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创优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措施,保障创优工作得到实施。
    5、创优动员大会后,邀请省旅游局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漯指导;组织市相关部门赴创优成功的城市考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创优工作的良好氛围
    1、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创优工作的固定专题、专栏以及其他有效形式,开展创优工作宣传活动,使全市上下知创优、懂创优、热创优。
    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2007年至少开展2次全民创优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时间安排在十一、元旦节,以强化宣传效果;2007年12月底前,设计制作出宣传创优工作的宣传招贴画和宣传标语。
    3、城区主要出入口要设置大型创优主题宣传牌;市区要设置旅游公益广告。
    4、各旅游景区(点)、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大型商场等旅游经营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大门口张挂固定、醒目的旅游宣传标识,内部要有固定、规范的宣传阵地。
    5、市建委、市交通局负责于2007年12月底前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统一规范的旅游标识和旅游宣传标语。
    (三)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督查手段,严格实行目标管理
    1、要将创优工作的各项任务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解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各相关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市创优指挥部办公室(市创优办)要编制出周、月、季、年工作进度表。创优责任单位和部门全部纳入检查体系,按照工作任务时限要求,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3、对在限期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涉及创优工作关键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创造条件,全力支持,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
    1、市委组织部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创优办,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创优工作结束后将对所抽调的干部进行评价,成绩优秀的,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2、市财政要列出专项经费,为创优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把涉及城市整体形象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旅游项目作为2007年、2008年城市建设投入重点,制定项目投资计划,并确保落实。
    3、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创优达标的硬件设施和必建项目,制定经费保障计划,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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