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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药品专项(农村)评价性抽验已于日前圆满结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检验来自全市农村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样品121批次,119批次合格,合格率达98.3%,比上年提高0.8%。其中,经营单位药品合格率98.4%,医疗机构药品合格率97.1%。
据悉,在去年的全市药品专项(农村)评价性抽样中,药品稽查执法人员共抽取药品样品120批次,经检验117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7.5%。今年7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药品稽查大队开始实施专项(农村)评价性药品抽验。药品稽查执法人员深入全市两县三区乡村,检查涉药单位53家,抽样121批次。其中,对药品经营企业抽样61批次,对医疗单位抽样60批次。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农村药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保本次抽验的公正性和真实性,药品稽查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向被抽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打招呼,不接受被抽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被抽验单位的食宿安排,不让被抽验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人领路或参与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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