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杨锐同志任市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勇同志任市纪委干部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新伟同志任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法规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继周同志任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兆慧同志任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承篪同志任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学功同志任市考核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委正县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唐峰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赵阳同志任市社科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孙振黎同志任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连生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新田同志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贤同志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军伟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凤罗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晓凯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礼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建伟同志任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祥同志任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赵巧焕同志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春生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宋孟欣同志任市林业园艺局党组书记、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亓春华同志任市林业园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王国强同志任市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爱民同志任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谢金刚同志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赵明阳同志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红梅同志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方秀荣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巴钦铭同志任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杰同志任市民族宗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庆瑜同志任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显珍同志任市人防办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魏信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鹏飞同志任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晔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瑞峰同志任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县)、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罗静同志任共青团漯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
尹同亮同志任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广电局党组成员职务;
袁国亮同志任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凤霞同志任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富君同志任市文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赵德民同志任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文明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新安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副县级组织员职务;
魏敦鸣同志不再担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赵新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长江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常国印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上述职务的任免,请按照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 共 漯 河 市 委
200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