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文〔2007〕73号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吴艾萍同志任市委办公室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委副秘书长(正县)职务;
范留喜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平羽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德清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孙耀甫同志任市民政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供销社主任、党委书记职务;
贺海金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不再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孙广川同志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朱长木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乔保国同志任市人事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喜旺同志任市建委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建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徐建国同志任市文化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荣献同志任市文化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文化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朱清洲同志不再担任市林业园艺局党组成员职务。
涉及有关职务的任免,请按照法律及规定办理。
中 共 漯 河 市 委
200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