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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于
5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方案印发,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附: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执法检查方案
2008
年
4
月
28
日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情况;
(四)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五)住房公积金帐户管理及使用情况;
(六)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情况;
(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八)群众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
5月初,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
5月
12日,检查组集中学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
5月
13日—
23日,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5月
13日,舞阳县;
5月
14日,临颍县;
5月
15日,郾城区;
5月
16日,源汇区;
5月
19日,召陵区;
5月
20日,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
22日,抽查
2个市直单位;
5月
23日,抽查
2个企业。
(四)
5月
27日,座谈了解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参加人员: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社会各界有关代表。座谈地点:市人大四楼会议室;
(五)
5月
28日,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六)
5月
29日,检查组人员座谈,汇总梳理检查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注重实效。
(二)各汇报单位要围绕检查内容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讲成绩又找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和下步工作措施。汇报材料一式
30份。各县区汇报事宜由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通知;市直部门和企业汇报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检查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
313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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