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发布高温津贴标准 每人每工作日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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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14 10:07:48 来源:漯河日报 作者: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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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夏季气温的不断升高,我市今年首次公布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我市主要适用于露天高温作业人员。
据了解,此次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工作日10元,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目10元的标准执行。另外,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人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是否就是防暑降温费?高温环境认定标准是什么?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两者的发放方式也有所不同。防暑降温费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采取发放实物的形式;而高温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在发放的工资单上必须将高温津贴部分单独列出来。另外,发放高温津贴时,气温的界定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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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xh@luoh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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