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数据不明白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细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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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2 09:36:00 来源:漯河日报 作者:赵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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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6月30日给全市每位缴存职工进行了结息,并于7月14日开始以一封信的形式,陆续给全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人邮寄一封个人对账单信函。对账单信函寄出后,一些职工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对账单上的有关信息数据问题。为让广大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对账单上的有关信息,日前,就职工咨询最多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如下说明:
上年结转金额,是指从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到2007年6月30日之前的余额;本年归集金额,是指2007年7月1日到2008年6月30日之间缴存的金额;定期利息,是指上年结转金额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活期利息,是指本年归集金额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月缴存额,是指目前职工每月缴存的金额,此金额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由于职工的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在不断地调整,目前的月缴存额乘以2007年7月以来的实际缴存月数,并不等于职工本年的归集金额;交至年月,是指职工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后月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各位缴存职工,请认真核对自己对账单上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有不正确的,及时与单位经办人联系,由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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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x@luoh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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