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纪委召开专门会议,对清收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各县区纪委在此次清收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过程中,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协助农村信用社开展清收工作。对于10月20日前不能自觉归还贷款的科级以下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各县区纪委对有关责任人约见谈话,并责成其签订还款计划,确保10月底全部清收。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纪委分县区约见谈话,督促其归还贷款。对于10月底不能归还贷款且又不制订还款计划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将按照省有关文件,对其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职、停薪、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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