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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市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向与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关注民生,下大力气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实现了:批捕正确率、起诉正确率、立案正确率等“八个百分之百”。全年共有21项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表彰,有23人获得全国、省级先进荣誉称号。
赵顺宗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为了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要在执法办案中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检察工作充分适应群众需要,体现群众愿望,维护群众利益。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定分止争工作,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好在维护和谐上的积极作用。

赵顺宗强调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执法为民,重点要做到三点:

一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要着力在增强执法办案的和谐性上求“实”。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要积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 专项斗争,始终把打击锋芒指向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着力在突出查办严重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上求“好”。围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犯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教育、医疗、卫生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依法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着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促进建设生态文明。严肃查办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认真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
三是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要着力在强化监督制约、约束干警执法行为上求“严”。要正确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坚持从严治检,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转变作风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执法行为侵犯和影响法人、公民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做到不扰民、不累民,不让民怨,让人民群众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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