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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从有利于维护审判权威入手、从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着眼、从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上着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积极探讨为民服务的新途径,通过与法官、律师、人大等沟通联络,搭建了“息诉平台”为构建和谐郾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与法院建立相互信赖的平台。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初步审查案件后能与审监庭的法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摆明观点,达成共识。再审开庭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下达判决书。对一些判决、裁定并无错误,尤其是缠诉时间长、当事人利益冲突明显、情绪对抗激烈的案件,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对申诉无理、无立案必要的案件,坚持做到思想工作到位;对不懂法律、盲目申诉的案件,坚持做到法制教育到位;对制造事端、无理缠讼的案件,坚持做到情感疏导到位。
二是与律师事务所建立沟通联系的平台。他们聘请律师事务所、乡镇法律工作者为检察工作联络员,及时提供民事行政方面的案源,每月定期联系,对不符合提请抗诉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对受理的每一件申诉案件,做到与原审案件代理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分析是否存在和解息诉的可能。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科与控告申诉科建立相互合作的平台。民事行政检察科主动与控告申诉科联络,受理的相关案件与控告申诉科共同研究运用“检调对接”处理的办法,共同进行解决。
四是与人大建立主动接受监督的平台。每一起提请抗诉案件及建议再审案件都能主动向人大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支持,形成监督合力。对人大交办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来访者的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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