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委成立五个巡察组,于2016年11月2日起分别进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集中巡察。
巡察对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四个意识”不强、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三)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四)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五)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六)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