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一转三不变”的原则,社会保险费转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12月29日,市地税局在人民会堂举行社保费征缴政策宣讲大会,进一步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社保费征收职责的决策部署,将新的社保费征收政策、流程、方式等广大缴费人密切关心的问题讲解到位。
下午三点钟,来自全市市直社保费缴费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近千名代表共同参加了漯河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缴政策宣讲会。会议上,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利生就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背景、改革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以及漯河市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作讲话。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赵跃文就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作宣讲。
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调整后,地税机关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概括地说,就是“五险”统征,凡是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范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17年1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此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正在办理交接,延后至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可采取网上申报缴费、银行代扣、银行网点实时缴费、自助终端缴费以及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等方式办理申报。(思源 群杰)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