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市强化同级党委监督试点单位,2016年以来,源汇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发挥纪委专责监督职能,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区委常委向区委全会述责述廉。区委常委采取书面报告和大会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向区委全会进行一次述责述廉,接受区委书记现场质询和区委委员 、区纪委委员的评议。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党委书记会同纪委书记及时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在春节、端午、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 点前及集中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前开展。实行廉情专报和函询。在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民主评议等活动中,发现党委班子成员分管系统、领域、单位存在廉政风险的 ,纪委发出廉情专报,进行预警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整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纪委。党委班子成员分管系统、领域、单位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发出廉情 函询。党委班子成员对廉情函询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按期整改。
加强监督力量。区委常委部门结合“三定”方案,设立纪检组长或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兼任纪律检查员,确保向区委常委部门派驻全覆盖。区委常委部门的纪检组长或纪 律检查员向区纪委负责,每月定期报告履职情况。区纪委建立与区委常委部门定点联系机制,每名区纪委常委联系一个区委常委部门,定期到所联系的常委部门指导开 展工作,督促区委常委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区委常委部门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区纪委联系常委参与监督。
强化监督保障。探索纪委人员列席党委常委会制度。除纪委书记以成员身份参加同级党委常委会外,纪委副书记同时列席党委常委会,对决策研究过程实时监督。推行 纪委监督党委决策制度。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纪委提前介入,发现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问题,按程序提出修改意见,同时督促决策实施部门完善相 关制度,制订防控措施。区纪委每半年查阅一次决策记录档案,检查区委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建立区纪委委员列席区委全会制度,听取工作报告,参与民主测 评。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