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大气污染防治之工地开工、复工标准和办理手续发表了看法及提出建议。就代表、委员发表的看法和提出的建议,市环保攻坚办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进行会商研究,积极作出回应:作为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役”之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本身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为人民群众增添福祉的务实之举。2018年,我市仍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蓝天、清水、净土行动,坚持最严管控措施,实现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在铁腕治污的同时,也将研究部署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全新工作方法,简化包括工地开工、复工等污染管控批复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问题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过于严格,许多工地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进度,从而影响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否稍微降低标准?
回应:打赢“蓝天保卫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事关漯河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事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标准只会更高,不会降低,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群众期待。
问题二:工地办理开工、复工手续繁杂,能否简化程序?
回应:本着“服务企业、严格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我们认真研究商议后,对工地开工、复工手续办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步骤一:工地提出开工、复工申请后,区扬尘办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手续,不合格的,指出问题继续整改;合格的,进入复验。
步骤二:初验合格后,市扬尘办(联系人:刘智民 电话:0395—3539675)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验手续,不合格的,指出问题继续整改;合格的,即可开工、复工。
步骤三:如需运输渣土,应持市扬尘办验收表批准原件和区攻坚办土方施工运输请示,到市环保攻坚办(联系人:苏玉红 电话:0395—2160010)办理渣土运输手续,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批复。另外,涉及办理手续的各有关单位节假日不休息,只要接到工地开工、复工申请,都会在第一时间按规定批复。
问题三: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回应:只要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标准,就不会影响工程进度。对于达不到“七个百分百”标准的施工工地,必须停工整改。
问题四:对于没有开工、复工手续,擅自施工的工地,如何处置?
回应:依据实际情况,将对其进行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列入黑名单。市民若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69”,查实后还可获得举报奖金。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