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我们都认真贯彻挽救党员、治病救人的指导思想,在审理上都提前介入,对案件执纪审查全程监督,案件定性由审理组讨论后交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最大化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2月27日,舞阳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在案件定性上严把“入门关”,在案件执纪审查的证据上、程序上、手续上“挑刺”。每起案件都经审理组讨论后再交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对证据不足、程序不完善等全部驳回审查组重新审查,使保护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定性准确成为常态。同时,根据纪委监委工作新变化,舞阳县纪委监委还印制了《舞阳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实务工具书》,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仅2017年,该县就先后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35起,没有发生一起申诉案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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