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九点半,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宁洛高速555公里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既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应急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经民警询问得知:两位女士是从周口项城到洛阳去的。该名女司机驾驶行驶至该地段时,后轮胎突然爆胎,动弹不得,不知所措,正给4S店打电话,也未注意到有危险的存在。
了解情况后,民警首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她们忽视安全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拉上女司机,驱车10多公里帮其买来新胎,民警娴熟地将轮胎换好,并嘱咐车主开车注意安全。看着民警满头是汗,两手是泥,女司机和乘客都深受感动,激动的拿出200元来感谢民警,被他们婉言谢绝。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驾驶“病车”上路。要定期对轮胎保养,达到一定年限的要及时更换,同时也不要忽视备胎的保养和更换。切记如果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或爆胎,要把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志,人员要转移到护栏外面,请立即报警求助。(记者温彬 通讯员:王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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