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启动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
《通知》指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条件是:企业建有研发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过2017年度研发投入预算备案;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享受201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规模以上企业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企业研发费用依据上年度已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5%。
《通知》指出,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9月25日8:00至10月25日17:30,申请企业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保军)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