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源汇区发改委纪检组坚持把协助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正确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监督。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治纪律性,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站稳立场,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委实际,着重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高效执行。
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敢于监督。细化责任分解,完善责任体系,突出对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各科室履职情况和执行各项制度的监督。及时向党组报告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依据。
三是发挥分类指导作用,善于监督。建立权力约束机制,推进党内监督。根据不同岗位权力行使的特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完善制度,分类指导,防控廉政风险,强化履职尽责。从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的细节抓起,落实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
四是发挥督查推动作用,严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将执纪问责向纠正四风问题和整治慵懒散顽症发力,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察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纪必执,问责必严。在突出重要节点,强化正风肃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的同时,正确运用 “四个形态”,立足抓早抓小,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