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要求,召开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会议。指定各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传达上级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拒绝懒、推、迟。各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党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加强督导力度。区委组织部制定党费专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搞好审核把关,对在整改过程中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比例交党费、不把绩效工资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等问题进行汇总登记,逐一督导,落实补缴。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党费收缴制度》下发至各级党组织,明确了党费缴纳的数额、时间及使用范围。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党费开支有记录。
截至目前,全区365个基层党支部中,已有274个党支部已完成党费收缴自查自改工作,全区共有1379名党员需补交党费,现已有1217名党员共补交党费25万元。(通讯员:王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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