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以党风党纪、廉政法规、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活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
会议强调:发生违纪违规的原因有着共同的地方,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没有对干部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导致违纪问题层层过关,从严落不到实处。二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协助党组把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抓到位,还要理直气壮,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敢监督、善监督。三是思想作风转变不牢固,部分领导干部心存侥幸,找空档钻空子,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转变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没有真正形成。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缺位,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形同虚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规定执行不力、不到位。
会议要求: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提升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一是要强化党性修养,坚定信念,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守住纪律底线做到坚持原则、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二是要增强职业道德,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要求自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做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好干警。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教育管理,严格监督执纪,要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到“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对反映大、有问题的人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管才是厚爱,确保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切实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通讯员:王瑞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