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在我院公诉科组织开展的“每周一课”活动中,全体公诉干警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3月2日所下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进行集中学习。
《指引》全文共计6章26节238条,包括总则、特殊制度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六部分内容。在《指引》未下发之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些规定仅仅停留在原则性层面,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使得之前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些特殊制度的落实都无章可循,“摸着石头过河”,比如亲情会见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等。而《指引》细化了未检工作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无疑提高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此次学习,使全体公诉干警认识到未检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起责任意识,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近年来该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明确受案范围,坚持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殊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平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着力促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文:付梦琳图: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