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坚持多措并举,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坚持专项检查与查办案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及时查处各类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查办案件。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一般简易案件,电话协调解决,或上门督办处理;对群体性案件,速办速结;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处理。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按照“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的原则,切实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效能,同时严格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本地区重大案情,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推行实名制管理。召陵区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检查、抽查、书面审查,及时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实名支付、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积极预防、及时制止纠正拖欠工资行为。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劳动者欠薪问题。
截至目前,召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共解决17起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涉及人数达680余人,涉案金额约393.5029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讯员: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