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检察院在全院范围内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为依托,每月确定一天,组织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把从严治党要求严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6月30日是该院第一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全院各支部积极响应,结合本支部实际工作,制定了具有本支部特色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在活动开展前一周,按时上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活动当天,各党支部依据本支部活动计划,有序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综合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关于公车私用的多起典型案例的通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旭东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此次党日活动。刑检支部召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讲话专题学习,教导支部党员要勇于创新,脚踏实地。自侦支部主要围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进行专题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开展,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充分的调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结合实际把开展“活动日”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胆创新确保“活动日”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确保“活动日”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臧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