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柯建华盗窃一案在临颍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正式开庭审理,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旭东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临颍检察院深入贯彻司法责任制以来,首次由检察长亲自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长李旭东以案件承办人身份,亲自阅卷、讯问被告人、审查案件事实证据、补充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组织指导检察辅助人员制作审查报告,并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
法庭上,李旭东宣读了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柯建华当庭认罪。
临颍检察院形成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良好氛围,激励入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通讯员:丁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