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检察院针对本县是漯河市第一农业大县的实际,在开展“五进”活动中,重点进行了送法进乡村活动,扮好“传声器、播种机和隔火墙”三种角色,发挥“宣传员、教导员和调解员”的作用,在广大乡村开展宣讲近20场次,听众达4500多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58人,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7起,接待群众来访47余人次,解决各类纠纷30多起,排查并及时解决3起涉检涉法上访案件。
一、扮好“传声器”角色,发挥“宣传员”的作用
为扎实有效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临颍县检察院成立了“五进活动”法制宣讲团,在乡镇成立检民联系工作站,由10名党组成员和5名副科级干部任15个乡镇工作站站长,15名检察院中层正职和乡镇综治办主任任副站长,在村级设立检民联系工作组,抽调50名检察干警组成进村工作队,到全县15个乡镇90个行政村开展送法进村工作。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自身特点,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宪法》、《刑法》和《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以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例释法说理。主要通过村委会的广播喇叭讲解的方式,以村学校为依托成立“法制宣传夜校”,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又发放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张贴了宣传画册,播放了法制教育宣传电影等,分包干警还担任所在乡镇和村中心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举办法律夜校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讲;此外,工作队还利用传统节日、农村庙会等机会,对广大农民朋友进行集中法律宣传,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真正让农民学法入脑,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型农民。
二是扮好“播种机”角色,发挥“教导员”的作用
为了给农村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法制宣传队,临颍县检察院要求送法进乡村工作队,发挥“播种机”作用,为所包乡镇和所进村培养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选拔那些学习积极、通晓基本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测试在60分以上的农民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由该县院授予“法律明白人”称号,并且聘为人民检察院“乡村矛盾调解员”。今年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27期,培训群众447余人次,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测试10场次,参加人数400多人次,为联系乡村培养法律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近150人。今年第一期向48名农民颁发了“法律明白人”和“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员”证书,他们在各乡镇和村组的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在该县瓦店镇瓦店村的李某(女)与邻居因宅基地问题发生打斗,致邻居曹某轻伤。为不让矛盾激化引起更大纠纷,该县院进村送法工作队与村矛盾纠纷调解员(村支书)晁庭怀提前介入进行调解,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两家和好。
三是扮好“隔火墙”角色,发挥“调解员”的作用
临颍县检察院在送法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延伸活动内涵,把送法、讲法和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进一步拓展为化解农村农民的矛盾纠纷和努力捍卫农民权益。该县院建立“下访巡访”制度,把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进村入户的下访巡访工作日,到这一天,分包干警要到所包的乡村检民联系点接待群众信访和人访,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现场解答群众询问。同时,他们还制作了检民联系卡、控告申诉联系卡、乡村综治情况统计表等,规范检民联系工作流程,及时发现治安苗头和农民矛盾纠纷问题,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村工作队解决群众矛盾32起,排查刑事犯罪案件3起,解决侵害农民利益案件2起,息诉罢访群众上访事件1件。如在皇帝庙乡荒张村开展活动中,发现假种子侵害农民利益事件,导致19家农户玉米绝收,造成三万多元的损失,因证据不足在一审判决败诉。进村工作队积极主动介入案件,帮助收集物证,查找证人证言,院民行科向市院提出抗诉请求,并与法院沟通协调,判决销售假种子的张某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终于为这19家农民计回了公道。(通讯员:丁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