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7〕700号)精神,近期我市将对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
(二)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或标准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六)在总行服务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的;
(七)收费标准超出总行服务价目表规定的;
(八)收费对象与总行服务价目表规定不符的;
(九)对总行减免优惠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
(十)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的;
(十一)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价格举报电话:5912358 (源汇区发改委 李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