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赶快从阴霾中走出来,好好生活,照顾好女儿”,这是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在2017年10月27日对强奸案被害人一家进行救助时所谈到的。
2017年10月,该院控申部门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被害人是年仅13岁的少女, 智力残疾一级,犯罪嫌疑人却是一名与少女同村的老年男子。案件发生后,该少女的身心受到了极大地摧残,基本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临颍县检察院在依法惩治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适时启动了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对少女的生活救助工作。
临颍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与被害人的母亲张某取得联系,在我院“大控申”格局的依托下,本着保障被害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对被害人一家进行了关怀和帮助。考虑到被害人家庭拮据,其母亲张某智力上有残疾等情况,该院决定对被害人及被害人的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3000元。
近年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建立了以“法律援助、经济救助”为内容的刑事被害人双重救助机制,在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想方设法为其提供经济救助。为此,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了专门的规范,使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切实得到落实。(通讯员:陈梦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