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寨镇邢王学校院内有一只不能飞的鸟,像是猫头鹰,请救救它吧。” 1月22日,舞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即组织警力前往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初步判断群众报警需要救助的是一只猫头鹰。广大青少年是动物保护的重要力量,民警立即在校园内进行了一场生动的爱鸟护鸟宣传,现场学生纷纷响应,个个踊跃争当“护鸟使者”。
为了对猫头鹰更好的救助,民警将猫头鹰带回单位进行进一步检查。经林业技术人员辨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未见有明显外伤,经过民警一天的精心呵护,该猫头鹰进食正常,状态良好,1月23日,民警将猫头鹰带至野外放飞。(通讯员: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