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8时,舞阳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热心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县城明珠花园小区内发现一只受困的猫头鹰,请求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好心的群众把受困的猫头鹰安放在一个纸箱里并喂其食物,民警随后将这只猫头鹰回森林公安局。
此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幼年阶段,体长约15厘米,经过一天的观察,饮水进食正常,经检查没有发现体表外伤,有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1月29日下午,舞阳森林公安民警将猫头鹰带到野外将其放归自然。
舞阳县森林公安局连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群众自发的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通讯员: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