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打击和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及消费环境。3月份,源汇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采取五项措施在全区集中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也是我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是政府对放开商品价格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物价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物价部门实行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并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相结合,积极指导和督促本辖区经营者认真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切实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经营者依法自觉标价、诚实标价的意识和依法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的自觉性,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大造声势,强化宣传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明码标价的宣传工作,通过设立宣传台、宣传栏或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提醒告诫、送服务进企业、政策解读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推行明码实价的意义,营造“诚信经商,规范标价”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要加强与工商、消协、旅发委及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明码标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明码标价工作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使明码标价工作开展得更加广泛深入持久。
四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辖区内的重点检查和规范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是大力倡导并积极推行明码实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要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大力推进经营者明码实价工作;对利用欺骗性、误导性标价方式和宣传用语进行价格欺诈等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要给与严厉打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经营竞争环境,促进消费和市场健康发展。(通讯员:李凌云)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