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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发改委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

来源: 时间:2018-03-01 08:39:00 点击: 今日评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做好价格举报 工作,源汇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制定如下:

  一、值班制度。“5912358”受理举报电话必须做到24小时畅通,具体由工作人员值 班或开通自动受理系统,节假日期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白天一律安排工作人员值 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值班岗位。

  二、建立举报登记、查处、统计分析制度。价格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必须填写《价 格举报记录表》统一编号,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负责人签批,依据批示对举报件进行调 查处理,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0天;价格举报案件查办结束后,应将有关资 料整理归档。每月将受理的价格举报件,按照举报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统计,每个季度 末依据受理的价格举报情况和查处情况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并对举报反映的热点、难点等 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为各级领导提供有效决策依据;年终要对全年的价格举报工作 进行认真总结。

  三、价格举报反馈制度。对受理的价格举报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在5日内 将检查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对上级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举报件,要在上级要求的时间内查 处,办结后将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附责令退款通知书、退款明细表、处理决定等)报 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并视情况向举报人做出 解释。

  四、建立价格举报统计报告制度。月末依据受理的价格举报记录表,认真填写价格 举报情况统计表(含未办结的举报件及未立案的事项)于次月5号前报市所价格举报中心; 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价格举报动态综合分析报告报市所价格举报中心;价格举报年 终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市所价格举报中心。

  五、建立举报工作考评制度。市所举报中心负责对区举报中心日常指导监督、季度 通报、年终评优。考评的内容包括:值班查岗、举报受理登记、举报件办结率、同一举报 件的反复举报、统计报表、季度价格举报情况分析的上报时间和分析质量、上级转办件的 落实反馈情况。年终市所举报中心将依据上述制度内容对各县区举报中心进行考评。

  各县区要注重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培训,培养其窗口意识 、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讲究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政治 、业务素质。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价格投诉,严格遵守“有报必查、 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三有原则,切实做到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举报者一 个满意的答复。(通讯员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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