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教育收费巡查,一是查看收费公示牌公布的收费项目、 标准、收费依据及12358举报电话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和告知;二是通过询问学生及家长、查看票据等 形式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对调整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按月或按学 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等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通讯员:李凌云)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