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检察院与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临颍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临颍县案件线索“ 双移送”和查办结果“双反馈”司法衔接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制度》),对公益诉讼等案件线 索的双向移送反馈、日常联络以及共同督办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制度》要求,双方建立联络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查办案件中涉 及职务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两部门在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 题,交流案件移送情况等。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制度》明确,建立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违法和 职务犯罪案件中,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和刑事检察中移送职务违法和职务 犯罪案件线索。
《制度》强调,双方建立共同督办工作机制。对移送的案件线索,双方要及时就办理情况进行反馈。纪检 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查办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时, 可视工作的需要,互为邀请对方派员参加,受到邀请一方应当及时派员参加,予以协助和支持,形成公益诉讼工 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