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召陵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为目标,积极树立“温情调处,打造劳动仲裁和谐之秤”的服务理念,坚持依法办案和“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原则,全面提高办案效率,畅通维权渠道。截至目前,该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受理案件26件,时效内结案率98%,当事人满意率达90%以上。
一是实现仲裁全程公开透明。积极推行“五公开”制度,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仲裁结果公开。通过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责任制、预审制度、合议制度和考评追究制度,做到仲裁全程公开、公正、透明。
二是建立仲裁“绿色通道”、通过开展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受理方式、规范仲裁文书格式等措施,对集体劳动争议、农民工欠薪案件及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农民工、因公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力争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最
三是实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为达到仲裁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目的,还将调解工作贯穿仲裁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随时都可进行调解,疏导当事人,缓和对立情绪,争取双方互谅互让,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率。(通讯员:娄晓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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