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源上搞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召陵区人社局立足全区劳动用工实际,坚持业务办理普法、监督检查普法、仲裁办案普法宣传,增强了劳动者守法和企业依法用工意识。
一是开展业务办理普法。服务对象到人社局办理业务,对应科室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内容。使服务对象从办理业务中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从而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撑腰。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普法。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劳动用工年审过程中,指出存在的问题的同时对企业和用工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受理到结案各个阶段,针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达《召陵区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检查督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三是开展仲裁办案普法。劳动人事仲裁院办案以仲裁建议书形式送达用人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达到“审理一案、建议一书,规范一企、教育一片”的目的;结合日常案件,总结归纳制成《用人单位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宣传手册》和《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之声》,发放到用人单位手中,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法,指导企业日常依法用工。(通讯员: 娄晓贺 郭龙)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