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防麻痹大意,不推搡。每天晚上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报告当日矛盾排查和信访问题解决情况。与各村签订工作责任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信访稳定之弦,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三有三对”工作法,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矛盾化解率。
二是防麻木不仁,不遮掩。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下访、接访、包案责任制,加大走访频率,时刻关注动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进一步抓实“阳光信访”,增加工作透明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之以法、化之有效。
三是防应付了事,不畏难。敢于直面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加大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对象的思想状况、诉求情况,因人施策,因情施策,避免同一信访事件反复接待、反复上访、久拖不决。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