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截至6月底,召陵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共计3561人,其中,政府财政为2174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共计代缴21.74万元。领取居民养老金1387人,共计发放养老金89.85万元 。
一是政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条幅及组织宣传队伍深入贫困群众家中,面对面开展上门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帮助群众消除政策盲区,调动其主动参保积极性,引导其早参保,早缴费、选高档,持续缴费,从而提高养老金整体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确保了困难群体应参尽参,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二是部门联动,核准数据。建立扶贫、卫计、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与社保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安排专人将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实时比对、筛选、核实,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待遇领取情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高社保扶贫工作实效。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经办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及业务水平,不定期对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服务理念、业务信息系统操作、新政策讲解等方面开展培训。为 “便民、务实、高效”的服务提供保障。(通讯员:刘元红 董艳芬)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