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法治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我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条例草案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7月5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103房间)。
联系人:郑义龙(市司法局) 电话:3131815
张 浩(市文明办) 电话: 3128966
电子邮箱:lhsfzb@163.com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可到漯河文明网http://www.luohewmw.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
市文明办
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