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我市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易引起火灾,对我们的身心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舒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我们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信息,树立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传播正能量。
请大家积极配合我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为环保助力,也感谢大家对我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