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8号)
为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2年2月19日0时起,在全市全面启用“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酒店、餐饮”“小区”“公交”“地铁”“出租、网约车”“商超”“公共服务”“医院、诊所、村卫生室”“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景区”“卡口”“火车站、汽车站”“药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快递店、外卖店”“集中隔离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独立设置的健康码系统,全部切换为全市统一的场所码系统,实现全市“一个码”。公共场所管理者通过“豫事办”漯河分厅“场所码申领”入口,自助申领、制作、布设场所码,无码不经营。对无智能手机或不能使用扫码系统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仍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
三、每位进入场所人员通过“豫事办”、微信、支付宝扫描场所码,自动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健康信息展示、到访信息登记等,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
四、场所管理者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