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沙澧河建管委结合沙澧河景区实际,认真制定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职人员专门负责;委机关全员参与,成立了3个专职巡查监管中队和9个巡查监管分队,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确保有序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景区信息LED电子屏,滚动宣传栏、广播的作用,录制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早晚广播播放。在电子屏、滚动宣传栏播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每天不间断播放。在景区各重要区域、人流量大的地方、主要路口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通告70多张。宣传车灌制录音带,巡回播放《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分别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明确责任,细化监管。实行段长责任制,景区各标段段长为本段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责任人。景区各监察中队、各物业保安、保洁人员分别明确巡查监管区域,要求各岗亭保安加强排查,对游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景区的行为严格制止。建立日常巡查监察机制。根据景区人流量特点,适时调整重点巡查时间,下午5点至晚上9点为重点巡查时段。建立监察中队、保安公司、物业公司三级巡查监管机制,确保巡查监管无空挡。建立委监察大队、沙澧公安分局联动机制,对景区内售货亭进行集中排查,对销售鞭炮、孔明灯、烟花爆竹等造成安全隐患及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防止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发生。朱雅雅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