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的社保费征缴工作将从社保部门转移到地税部门,目前,地税部门正在认真准备,全力以赴开展此项工作。
为加快工作进度,市地税与人社部门紧密沟通,及时协商,对社保“疑难杂症”进行了解,学习交流相关经验,切实明确责任分工,紧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制,制订应急管理预案,全力优化后续服务。
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市民,可以选择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委托银行自动扣费、网上银行划款缴费、自助办税终端缴费、支付宝和微信缴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方便快捷地办理缴费业务。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