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线上的铿锵玫瑰
——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工作侧记
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反腐倡廉、化解矛盾等重要职责,在有95人的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女干警有22人,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在检察战线与男同志一起并肩作战,为检察工作付出了自己的辛勤与汗水。
反贪、反渎局女干警:2016年,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3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6件7人,大要案8件8人,处级干部要案3件3人,是我市唯一办理要案的基层院。
侦查监督科女干警:2016年,共批准逮捕50件50人,定性准确率、批捕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依法做出不批捕决定16人,轻刑判决率为4.7%,办案质量和效果居全市第一。
公诉科女干警:2016年,共提起公诉58件77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并为他们成功申请了法律援助。在办案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同时,她们在工作中锻炼、提升能力,一名女干警被录入省人民检察院师资人才库。
民行科女干警:2016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案件数居我市第一;在全市率先开展了非诉案件执行监督活动,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10件,办案数居全市第一;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8件,案件数居我市第一。发出19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案管办女干警: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7件、外来文书106件,结案审核194件,移送案件116件,网上办理流程监控案件30件,法律文书公开98篇,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43条。
监所科女干警:2016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2件为重大贿赂犯罪案件,1件为我市首例查办的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现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活动中,采用多种方法收押罪犯15名,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中,办理的案件数量、质量均位于全市第一。
办公室女干警:2016年,共收发传真500余件,归档案卷200余册,保密宣传12次。在人手少、任务量大的情况下,发挥通力合作精神,保证了办公室工作不断档,督查、文秘、档案等工作受到上级院充分肯定。
计财科女干警:2016年,完成所有财务核算及收支工作,对单位财务指标认真进行了考核、分析及监督;注重加强经费保障,努力争取县财政追加经费,不断提高检察科技装备力量;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水电油气耗能比上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降低18%;同时加强对案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化。
法警队女干警:2016年,共参与送达法律文书184次,看管犯罪嫌疑人34次,押解犯罪嫌疑人10次,执行传唤67次,参与搜查10次,在看管和押解的过程中无一自伤、自杀等意外事故发生。法警焦红霞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标兵及能手竞赛中,夺得“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能手”称号。
政治处女干警:2016年,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成效显著,选树的先进典型李永山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十大检察之星”,选树的蔡伟强、张二锋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每月之星”。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负责的干部人事工作、检察宣传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均取得了全市年终考评第一的好成绩。王风琴 董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