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拓进取,求实创新,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职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53件,检查用人单位2938家,追欠工资355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936人。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深入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市人社局被省人社厅评为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综治)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