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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别任性了

来源:漯河晚报 时间:2017-12-12 08:33:00 点击: 今日评论:

  11月30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条路段,在嵩山西支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北侧,记者看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从右转车道直接左转通过路口。在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东南角,一辆电动三轮车逆行并穿过正在由南向北的车辆,随后向西开走。在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该路口禁止车辆左转,但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在直行加右转车道上左转,阻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之后,记者在建设路与五一路交叉口看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妨碍了机动车辆正常通行。而在湘江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并闯红灯。

  12月1日下午,在泰山路北段一所学校门口记者看到,由于正值放学,多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在该路段逆行,使得本来就拥堵的路段更加难以通行。

  电动车违章行驶导致的事故占交通事故的近三分之一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市区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电动车不在少数,这些行为导致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10月,市民冯先生驾驶轿车沿滦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滦河路与中山路交叉口时,与沿中山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徐女士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损及三轮车驾驶人徐女士和三轮车乘坐人王女士受伤。据了解,徐女士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徐女士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今年3月,市民李华(化名)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召陵区人民医院南侧时,与前面同方向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至该处后又斜穿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损,电动自行车乘坐人陈林(化名)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当事双方均负有责任。李华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注意观察车前路面情况,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超速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张雨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未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

  记者从市公安局天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了解到,近几年,平均每天因电动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发生的事故占交通事故的近三分之一。“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轻便、行驶速度快、刹车系统不好,有些车辆想提高车速,还会对车辆进行改装。另外,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也是致使此类事故频发的原因。”天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李钢说,这些事故中,大多是老年人、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和饮酒人员驾驶电动车不按交规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市民:应宣传普及交规,加强监管力度

  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这一现象,很多市民有自己的看法。

  “说起这个就觉得很无奈,有时候看到有的老年人骑着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逆行,很想上前说说他们,但是又觉得说了也没用,他们不懂得交通规则,更别说去遵守了。”市民刘洁说。

  家住市区五一路的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好几次看到一些老年人骑着电动三轮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有时还带着孩子,让孩子坐自己前面或者抱着孩子骑电动三轮车,这一行为很危险。

  12月2日,记者在街头采访了一些骑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市民。“我都按交通规则行驶,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市民张先生说。

  在嵩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一位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女士闯红灯通过该路口,记者询问她为何不遵守交通规则时,她表示:“看到别人都过了,我就也过去了,这会儿也没有车,想着骑过来也没事。”

  65岁的市民何女士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该路口准备闯红灯过马路时,被记者告知现在是红灯,需等绿灯亮起时再通行。“我眼睛花,有些看不清,想着现在路口车不多,可以过呢。”何女士说。

  “电动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我认为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解决,媒体应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社区工作人员应将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传达到社区居民中,让群众了解交通规则,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市民罗先生表示,另外国家也应出台相关政策,让执法部门在工作时有依据遵循,对这些电动车加强监管力度。

  交警:对违章者现场教育处罚,路口显示屏曝光

  12月6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电动车,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驾驶员不服从交警指挥、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另外,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该类车辆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除了现场通过路面执勤人员对于违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违法情节严重的予以现场处罚外,大队还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向市民普及交通法规知识,还通过路口显示屏对违章人员进行现场曝光。
                                                                                                                           责任编辑:翟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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