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1月14日,市民杨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反映,她帮朋友租房,好心出借了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没想到朋友退房后,房东却找她来赔偿被损坏的水管。
记者采访: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3月,她有一位朋友从安阳来漯河工作,当时朋友提前委托她帮忙在新天地步行街附近租一套小公寓,杨女士便热心地应承了下来。跑了三四天,杨女士帮朋友租了一套房,当时签订租房合同时,因为朋友还没有来,杨女士便登记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留下了朋友的电话号码和自己的电话号码。
朋友在这里租住了将近一年,2018年元旦过后,朋友突然被调离漯河,仅仅微信上给杨女士留了一条信息便匆匆离开。可是过了七八天后,房东突然给杨女士打电话,说是房内的水管坏了,需要赔偿,另一个电话打不通,只好打给了杨女士。
1月14日下午,记者随杨女士一起见到了房东。原来,杨女士的朋友退房后,房东没有第一时间对房间进行检查,这两天新租户入住时,发现卫生间的水管和水龙头都坏了。房东认为,水管是在杨女士的朋友租住期间损坏的,应由其承担一部分费用,由于杨女士朋友的手机号码已经停机,只好找到了杨女士。
杨女士拨打朋友的电话也得到回复是停机。然后在微信上发消息,也不见朋友回复。最终经过协商,杨女士赔偿了房东100元钱。
律师说法:“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如果被他人利用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1月15日上午,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凯律师表示,租房签订合同时使用谁的身份信息,就可认定为谁与房东形成了租赁关系,所以杨女士有责任向房东支付相应的赔偿,但可在后期向那位朋友进行追偿。根据杨女士的遭遇,李凯提醒市民,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如果像杨女士这样较小的经济赔偿还好说,如果遇到的是违法行为,则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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