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为全面、客观、及时地评价、监督旅游经营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市旅游局聘请6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工等作为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记者在有关文件上看到,这63名监督员将在聘期内持证不定期到我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旅游企业经营情况和从业人员服务情况,一旦发现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反馈给市旅游局并要求对其查处。
“这是我市旅游行业第二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监督员通过对旅游企业的监督施压,可倒逼旅游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 张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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