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新闻热线称:她在召陵区人民医院附近的一家浴池买的澡票,上面没有有效期。5月5日,她去这家浴池洗澡时,商家拒绝收澡票,说她的澡票时间太长了。
5月6日,记者见到了王女士。王女士告诉记者:“我家现在还有十几张这家浴池的澡票,5月5日晚上我去这家浴池洗澡时,他们说我的澡票是七八年前的,现在不能用了。这澡票虽然说有几年了,但也不会是七八年前的,而且这澡票上也没有有效期,就盖了他们的一个章,还有翟姓老板娘的签名。”
5月6日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位于人民路东段时代宾馆东边的一条过道内的这家浴池。该浴池的老板娘翟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这收钱的地方贴的有通知,只要来的人都能看到。我们在这里干有9年了,王女士拿的那张票是我们开业第二年的票。”
当记者问到:“这票上也没有日期,你怎么确定是8年前的票?”
翟女士说:“澡票上的章不一样,通过不同的章可以确定不同年限。那张澡票是白色的,章是椭圆形的,那是我们开业第二年的月票。大概四年前的章是长方形的。我们从2015年换成了正规的圆形章。”
记者在该浴池的收费处见到了翟女士说的那张通知单,上面写着:本浴池对于客户长期持有的月票进行一次性清理,清理月票以盖章为主,此样板不在清理范围内。盖有其他章的月票,一律作废,截止时间:2月15日。
正在采访间隙,一位男士拿着一张盖有长方形印章的紫色月票,在和老板娘解释后,进入浴池。
针对此事,5月6日下午,记者采访到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凯,他告诉记者:“浴池的这个做法肯定不合理,首先是双方合同约定时就不明确,现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消费者也可以拨打投诉热线进行投诉,或者到所属区域工商部门投诉。”(记者 刘亚杰)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