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放了不到一个小时,朋友回家拿的时候就丢了。”5月9日上午,家住市区泰山路南段的杨女士郁闷地对记者说,因为暂时存放在小区门卫室的商品被弄丢了。
杨女士是一名微商,平时通过微信卖化妆品、生活用品等。8日上午,一位住在太行山路北段的顾客下单买了一台价值200多元的果汁机。当天下午,杨女士便带着果汁机为顾客送货,当她赶到顾客所住的小区门口时,顾客还没有下班。急于去其他地方送货的杨女士便和顾客约定,把果汁机暂时存放在小区门卫室,等顾客回来时拿走。
“晚上8点多,顾客给我打电话,说是在门卫室并没有见到果汁机,问我是不是没有存放又带走了。”杨女士说,当时她就有点儿急,一台果汁机200多元钱,明明放到小区门口的桌子旁边了,怎么会不见了呢?考虑到时间有点儿晚,9日上午杨女士又来到顾客所住的小区查看情况。可是问了门卫处的保安,大家都说不知道。
一位保安师傅表示,平时业主在门卫室暂存东西,一般都是放在门外的桌子上或者是桌子旁边,他们也会提醒业主尽快拿走,因为小区门口人来人往的,他们也不可能时刻帮忙盯着,有业主拿东西时他们也不一定能分清东西是谁放的,或者该由谁拿走。对此,杨女士表示,当初存放物品时她给保安交代过,保安也是同意了的。那保安就应该帮忙看管好,如今物品丢了,保安是不是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9日上午,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凯律师。他表示,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为了方便会把物品、快递等暂时存放在小区门卫处,方便的同时也会造成纠纷,如物品丢失后责任很难界定。李律师说,这种情况属于委托保管合同不明确,小区保安没有义务和职责为业主看管物品,即便是有的保安同意业主暂时存放物品,也是无偿的暂时看护,所以出现丢失、损坏等纠纷时,责任就难以划分。为此,他提醒消费者,平时尽量不要把物品存放在小区门卫室,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记者 潘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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