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培)2月1日下午,我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同步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向举报有功的群众当场兑现了奖励。这是我市公安机关第二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团伙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团伙10个,破获案件339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2亿余元,抓获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983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8人、村干部41人,“保护伞”3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45人次。一审判决各类黑恶犯罪分子277人,其中李昊烨涉黑团伙中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昊烨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李磊涉黑团伙中主要犯罪嫌疑人李磊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同时,市公安局扫黑办共收到多渠道、各类群众举报线索1800余条。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从中发现并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有效开辟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来源,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
会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时,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时请尽可能详述时间、地点、人员、后果等,以便于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及时兑奖。公安机关对接到的群众举报线索有专人负责管理、核查,严防出现失密泄密,严格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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